▲男警將曝露女性性器官的不雅照片,傳給了警花的丈夫。( 示意圖/取自網路)
國際中心/綜合報導
香港一名PTU男警與一名已婚的人妻同袍大搞「姊弟戀」。男警趁女方與丈夫感情破裂之時乘虛而入,兩人同遊日本期間更拍下大膽淫照。其中一張顯示身穿女僕制服的女警,腳踩著男警的性器官。
但女警回港後跟丈夫覆水重收。男警涉嫌用手機向對方丈夫發送淫照,丈夫報警拘捕男警。涉案男警原被控4項電話騷擾罪,但10日在粉嶺法院獲控方提出撤銷控罪,法庭判男警罰款2000元,守行為18個月,另罰開庭費1000元。
被告劉駿希,29歲,被捕時隸屬駐新界北總區警察機動部隊 (PTU),已被停職。被告10日雖然獲法庭撤銷控罪,但警方發言人稱,警隊會待案件完成司法程序後,根據內部程序考慮是否對被告作出紀律處分。
被告被控4項電話騷擾罪。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20日在香港向男子Y傳送4張不雅、淫褻或極為厭惡的照片。案情透露,35歲的事主Y跟33歲女子X為夫婦,兩人於2011年結婚,但婚姻於去年11月破裂,X其後搬回娘家居住。
去年12月,X與被告發展出親密關係,二人其後赴日本同遊5天,期間被告在X同意下拍攝多張淫照。但X與Y於今年3三月重修舊好,被告與X的關係隨即結束。
至案發日凌晨不同時段,被告以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向Y傳送了9張照片,其中4張涉及不雅內容。照片分別顯示身穿女僕裝的X腳踩男性性器官、一名女子為一名男子口交、以及女性性器官大特寫、以及X手握男性性器官親吻等。
Y於是列印上述9張照片並報警。被告於翌日被拘捕,他承認曾與X有過親密關係及共赴日本旅遊,X亦承認因一時貪玩拍下涉案照片。
控方10日申請案件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,並撤銷對被告的控罪,獲裁判官批准。但法庭特別附加一項條件,要求被告守行為期間不可向任何人傳送不雅或淫褻訊息。
裁判官詢問被告的背景時,辯方只透露被告未婚,有穩定收入。裁判官判被告簽保守行為後,亦多番提醒被告以後不可再向人發送淫照。
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-Text RSS service —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'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's site,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.org/content-only/faq.php#publishers. Five Filters recommends:
留言列表